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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双方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
2025-09-03
法律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【夫妻共同财产】 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” 适用解释:该条款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。在离婚时,这些财产属于需要分割的范畴,包括双方的工资收入、投资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等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【夫妻个人财产】 “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” 适用解释:该条款界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。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不予分割,仍归其个人所有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【离婚财产分割】 “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” 适用解释:该条款是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规则。它确立了分割的原则:首先由双方协商;协商不成时,由法院判决,且判决时会倾向于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。 案件情况分析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需要经过以下步骤: 第一步: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(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时止)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投资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、继承或受赠的财产(除非明确只归一方)等。 个人财产: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。 第二步:确定分割原则 协商优先:双方应首先尝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。协议的内容可以灵活多样,但需自愿合法。 法院判决:若无法协商一致,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。 第三步:具体分割方式 实物分割:对于能够实际分割的财产,如存款、车辆等,可以进行实物分割。 折价补偿:对于不宜分割的财产,如房产、公司股权等,可以由一方取得财产,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。 变价分割:对于无法分割或折价的财产,可以通过拍卖、变卖等方式变现后分割价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