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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婚罪判的定义与具体标准是什么?
2025-07-07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,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。以下是其具体标准: 主体标准:本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,主要分为两类。一是有配偶、处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仍与他人结婚或建立事实婚姻的人;二是本人没有配偶,但明知对方有配偶,仍与之结婚或建立事实婚姻的人。 主观标准:重婚罪只能由主观直接故意构成,过失或被欺瞒均不构成本罪。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,是在对方的欺骗下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,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,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。 客体标准: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,不仅侵害了被害人一方的配偶权,也破坏了社会公众利益,具有社会危害性。 客观标准:表现为行为人有重婚行为,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。包括两种情况,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;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,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。 |